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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卷烟案

拉萨融媒讯(记者齐永昌)近日,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,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卷烟案,涉案值48万余元。

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执法人员介绍,接到有人在堆龙德庆区非法收购卷烟的举报后,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。在对堆龙德庆区一商店进行突击检查时,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中华、云烟等共计39个品规、1270条的违法卷烟,涉案金额达48万元。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有效凭证,执法人员依法将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。据涉案人员供述,该批卷烟是其以低于市场价格从个别流动商贩手中购入,存放在自家仓库中,准备分批销售获利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,卷烟零售户应当从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,本案中当事人从流动商贩手中购入卷烟在自己店内销售的行为,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。依据《条例》,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,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,可处以进货总额5%以上10%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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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17 4 4 拉萨日报 c184287.html 1 拉萨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卷烟案 /enpproperty-->